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總承包管理的通知》
(桂建發〔2018〕9 號)
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19 號)精神,進一步加強我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總承包管理,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工程總承包承、發包管理
(一)建設范圍、建設規模、建設標準、功能需求等前期條件較明確的政府和國有投資工程項目、裝配式建筑、工程估算價總金額在 5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非盈利公益性項目,原則上應帶頭采用工程總承包建設模式。其他建設項目,由業主自主決定是否采用工程總承包建設模式。
(二)申請在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后方案設計完成前進行工程總承包招標的,有明確外觀要求的公共建筑、園林景觀及市政項目,應提交經過論證的概念性方案設計(具體定義詳見附件 1)作為申報材料。
除有特殊工期要求的項目及部分重點項目外,工程總承包項目宜從初步設計批復后或方案設計批復后再進行工程總承包招標。
(三)工程總承包單位應當具有與工程規模相適應的工程設計資質(僅具有建筑工程設計事務所資質除外)或者施工總承包資質。嚴格落實工程總承包單位在工程質量安全、進度控制、成本管理等方面的責任,切實做到由工程總承包單位負總責,鼓勵工程總承包項目由符合條件的一家設計或施工總承包企業承攬。
(四)采用工程總承包模式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裝配式建筑項目,并適用于技術復雜、有特殊要求且只有少量潛在投標人可供選擇的情形的,依法可以邀請招標。
(五)工程總承包項目招標內容及發包范圍應完整,確保工程項目的整體交付。
房屋建筑工程發包的工程內容應當包括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建筑屋面、裝修裝飾、建筑幕墻、附建人防工程、給水排水及供暖、通風與空調、電氣、智能、電梯、室外工程等配套工程。
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發包的工程內容應當包括給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氣工程、熱力工程、城市道路工程、城市橋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公共交通工程、軌道交通工程、環境衛生工程、地下綜合管廊工程、照明工程、園林綠化工程等,當工程中無該項內容的,可不包括。
(六)工程總承包項目的建設單位可在項目立項后委托全過程工程咨詢企業對工程總承包項目實行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
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在項目立項后即可進行招投標, 擇優選擇全過程工程咨詢企業。
從可行性研究完成后實施工程總承包招標的項目,應委托開展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工作。
(七)工程總承包項目的投標人不能由工程總承包項目的代建單位、全過程工程咨詢企業、監理單位、第三方項目管理單位、招標代理單位或者與前述單位有控股或者被控股關系的機構或單位承擔。
在工程發包前為招標人編制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以及勘察設計文件的工程咨詢服務單位或者與前述單位有控股或者被控股關系的機構或單位,可以參與工程總承包投標。圖紙及技術資料等前期勘察設計咨詢成果材料必須在招標時公布,供所有潛在投標人參考。
(八)工程總承包項目原則上采用固定總價合同,投標報價由勘察設計費、建筑安裝工程費、設備購置費和暫列費用等組成。除招標文件或者工程總承包合同約定的調價原則以及應當由建設單位承擔的風險費用外,工程總承包合同價格一般不予調整。過程中涉及到應由建設單位繳納的規費由建設單位繳納。
暫列費用指建設單位為工程總承包項目預備的用于建設期內不可預見的費用。暫列費用為工程總承包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或初步設計批復中的預備費,其額度不超過總造價的 10%,使用權歸屬建設單位,簽訂總承包項目合同時,合同總價不包括暫列費用,暫列費用單獨列項,為不可競爭費用。
(九)建設單位和工程總承包單位應當在招標文件以及工程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總價包干范圍以及合同價格調整的變更范圍、價格調整辦法等事項。建設單位承擔的風險可以參照如下因素進行約定:
建設單位承擔的主要風險一般包括:
⒈ 建設單位提出的建設范圍、建設規模、建設標準、功能需求、工期或者質量要求的調整;
⒉ 提供的環境保護、氣象水文、地質資料、地下管線、規劃設計條件、方案設計、初步設計等前期工作相關文件不準確、不及時,造成工程費用增加和工期延誤;
⒊ 因國家政策、法律法規變化引起的合同價格的變化;
⒋ 難以預見的地質自然災害、不可預知的地下溶洞、采空區或障礙物、有毒氣體等重大地質變化,其損失與處置費由建設單位承 擔;因工程總承包單位施工組織、措施不當等造成的上述問題,其損失和處置費由工程總承包單位承擔;
⒌其他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工程費用的增加。
除上述建設單位承擔的風險外,其他風險可以在工程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由工程總承包單位承擔。
建設單位要求工程總承包單位出具履約擔保的,建設單位也應當向工程總承包單位出具支付擔保。
二、完善工程總承包項目實施階段的管理
(一)工程總承包單位應當建立與工程總承包相適應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形成項目設計管理、采購管理、施工管理、試運行以及質量、安全、工期、造價等工程總承包綜合管理能力。
工程總承包單位應當按照《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規范》
(GB/T 50358-2017)要求,在施工現場設立項目管理機構,并配備相應管理人員,加強設計、采購與施工的協調,完善和優化設計, 改進施工方案,實現對工程總承包項目的有效控制。
(二)工程總承包項目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分階段進行施工圖設 計文件審查。符合施工許可條件的,建設主管部門依法允許分階段 辦理施工許可證。
(三)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在對工程總承包項目實施監督管理時,除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五方主體外,應將工程總承包單位及其項目經理作為工程建設責任主體,納入建筑工程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追究辦法監管范圍,在法人授權書、質量終身責任承諾書、永久性標牌、質量終身責任信息表中增加工程總承包單位(詳見附件 2~5),在施工圖審查、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和施工許可等相應的表格中增加“工程總承包單位”和“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欄目;其他欄目可以根據工程總承包合同及分包合同, 按照各勘察、設計、施工企業實際承擔的工程內容填寫。
(四)工程總承包單位可根據合同約定或者經建設單位同意,
將工程總承包合同中的設計或者施工業務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
工程總承包單位同時具有相應的設計和施工資質的,可以將工程的設計或者施工業務分包給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但不得將工程總承包項目中設計和施工全部業務一并或者分別分包給其他單位。工程總承包單位自行實施施工的,不得將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分包給其他單位;自行實施設計的,不得將工程主體部分的設計分包給其他單位。
工程總承包單位僅具有相應設計資質的,應當將工程總承包項目中的全部施工業務分包給具有相應施工資質的單位,不得將主體部分的設計分包給其他單位。工程總承包單位僅具有相應施工資質的,應當將工程總承包項目中的全部設計業務分包給具有相應設計資質的單位,不得將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分包給其他單位。
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工程的全部勘察業務分包給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勘察單位。
(五)各項目應按以下規則進行項目變更管理:
⒈ 工程總承包單位應先優化設計再進行施工,原則上政府投資工程除政策、規劃出現重大調整外,不再進行設計變更,特殊情況的變更按現行政策執行。
⒉ 項目初步設計批復后不得擅自修改,經批準的初步設計概算不得隨意變更和突破,屬新增建設內容,在建設前,必須原審批部門重新核定新增內容、標準和概算,在落實投資來源時可直接增補,相對獨立的也可重新立項建設(新增建設內容指原初步設計中不包含、非施工必要措施、且不影響原項目建設完成和發揮使用功能的內容)。
(六)建設單位可以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在合同中對預付款的支付方式進行約定,可以在合同簽訂后立即支付預付款也可以根據項目實際推進進度分階段支付預付款。
本通知與《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推進廣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總承包試點發展的指導意見》(桂建管〔2016〕117 號)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附件:
⒈ 概念性設計方案
⒉ 法定代表人授權書
⒊ 工程總承包單位項目負責人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承諾書
⒋ 工程竣工永久性標牌
⒌ 工程質量終身責任信息表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8 年 7 月 27 日
附件1
概念性方案設計
一、實施流程
(一)招標人可在項目立項后或可研完成后即委托全過程工程咨詢企業 ,由全過程工程咨詢企業提供概念性設計方案給招標人,也可通過其他方式確定概念性設計方案。
(二)由招標人組織專家對概念性設計方案進行論證 ,重點對項目投資影響較大的一些指標進行論證。概念性設計方案的項目總投資不能超過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里的項目總投資。論證專家應具有國家一級注冊建筑師或一級注冊結構師或高級及以上職稱
(三)經過論證的概念性設計方案和專家意見作為可行性研究報告完成后方案設計完成前開展工程總承包招標的申報材料 ,向住建主管部門申請進行工程總承包招標。
二、概念性設計方案內容
(一)建筑工程概念性方案設計文件深度內容(具體參照《建筑工程方案設計招標文件編制深度規定》)。
1. 設計總說明及各專業設計簡要說明 ,包括對項目投資影響較大的設計條件和主要經濟指標等。
對項目投資影響較大的設計條件主要包括;規劃設計條件、建筑風貌、 人防條件、地質條件的初步勘察、可再生能源利用、綠色建筑的關鍵指標、海綿城市、建設控制指標、材料品牌檔次要求、設備品牌要求、基本結構形式(如超限、 大跨度、轉換、支護)等。
主要技術指標主要包括∶總用地面積、總建筑面積、建筑基底面積、道路廣場面積、綠地面積、容積率、徑流總量控制率、建筑密度、 綠地率、停車泊位數 ,以及主要建筑或核心建筑的層數、層高和總高度等項指標;根據不同的建筑功能 ,還應表述能反映工程規模的主要技術經濟指標 如住宅的套型、套數及每套的建筑面積、使用面積,旅館建筑中的客房數和床位數,醫院建筑中的門診人次和病床數等指標。
2. 投資估算。
3. 圖紙。
(1)總平面設計圖紙,應明確表示建筑物位置及周邊狀況,總平指標參數。
(2)主要單體平面、主要立面圖、主要剖面圖。(3)建筑效果圖,包括各主要立面的效果圖及鳥瞰圖。(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概念性方案設計文件深度(城市橋梁部分)。
1. 設計總說明及各專業設計簡要說明。
主要技術指標主要包括∶建設規模、道路等級、設計速度、荷載、凈空、洪水頻率、航道、抗震設防烈度、地震動峰值加速度系數等。
對于獨立立項的大橋、特大橋梁 ,應設"交通分析及預測"章節。
2. 投資估算。
3.圖紙。
(1)橋位平面圖,應明確表示橋梁位置及周邊狀況。(2)總體布置圖。
(3)橋梁效果圖,包括立面的效果圖及鳥瞰圖。
(三)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概念性方案設計文件深度(立交橋部分)。
1. 設計總說明及各專業設計簡要說明。
主要技術指標主要包括∶建設規模、立交等級、交叉道路等級、交叉道路設計速度、匝道設計速度 ,道路的紅線寬度 ,匝道的寬度及車道數,設計凈空限界 ,抗震等級,立交總占地面積、道路面積、橋梁面積、擋土墻規模等。
立交的交通分析預測及評價,立交的總體設計及各專業的設計標準計要點等。
2. 投資估算。
3.圖紙。
(1)總平面設計圖紙 ,應明確表示立交位置、總體布置情況,、各主要橫斷面情況、周邊狀況。
(2)主要交通組織流線圖。
(3)平面圖、主線及匝道的縱斷面圖、主線及匝道橫斷面圖。(4)立交效果圖,包括立交的鳥瞰圖、立交局部視點透視圖、立交平面渲染圖等。
(5)景觀綠化意向圖(如有)。
(四)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概念性方案設計文件深度(園林景觀部分)
1. 設計總說明及各專業設計簡要說明。
主要內容包括∶前期策劃思路,主題理念 ,目標定位,用地面積、建設規模、海綿城市建設控制指標、各類經濟指標等。
2. 投資估算。
3.圖紙。
(1)包括功能分區圖、概念性規劃總平面圖、道路交通系統規劃圖、豎向規劃圖(含土方平衡、江水分布圖、海綿設施布局圖、建構筑物規劃設計圖或意向圖、配套設施規劃圖、家俱小品設計意向圖、景觀照明規劃及燈具意向圖、植物規劃設計圖、分期建設規劃。
(2)效果圖∶鳥瞰圖、節點透視效果圖及其他能表達設計意向圖的表現圖等。
(五)市政服務基礎設施工程概念性方案設計文件深度(如污水處理廠、水廠等項目)。
1. 設計總說明及各專業設計簡要說明。
主要技術指標主要包括∶處理規模 ,處理工藝(含水處理、污泥處理工藝),建設的主要建(構)筑物,廠址(含位置和地形)及占地面積 ,水源說明 ,進、出水指標 ,進場道路規模 ,主要設備材料。
2.投資估算等。
3.圖紙。
(1)總平面設計圖紙 ,明確各構筑物平面布置情況 ,各構筑物的主要尺寸和結構形式、總平各指標參數。
(2)工藝流程圖。
(3)主要設備材料表。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權書
我是 (單位名稱) 的法定代表人,茲授權我單位 (姓名) 擔任 工程項目的(建設、工程總承包、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項目負責人,對該工程項目的(建設、工程總承包、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工作實施組織管理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標準規范履行職責 ,并依法對設計使用年限內的工程質量承擔相應終身責任。
本授權書自授權之日起生效。
被授權人基本情況 | |||||
姓 名 | 性 別 | 出身年月 | |||
身份證號 | 通訊地址 | ||||
電話號碼 | 手機號碼 | ||||
注冊執業資格 | 注冊執業證號 | ||||
公司職務 | 職 稱 |
項目負責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工程總承包單位項目負責人
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承諾書
本人受 單位(法定代表人 )授權,擔任 工程項目的總承包單位項目負責人,對該工程項目的總承包工作實施組織管理。本人承諾嚴格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標準規范履行職責 ,對工程建設過程中和工程設計使用年限內因施工導致的工程質量事故或質量問題承擔終身責任。在工程建設過程中認真履行下列職責∶
1.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標準 ,認真履行工程總承包合同所規定的責任和義務,按照合同約定對建設單位負責。
2.加強對工程總承包項目的管理 ,根據合同約定和項目特點 ,制定項目管理計劃和項目實施計劃,建立工程管理與協調制度,加強設計、采購與施工的協調,完善和優化設計,改進施工方案 ,合理調配設計、采購和施工力量 ,實現對工程總承包項目的有效控制。
3.積極組織各參建單位配合建設單位完成工程竣工驗收 ,簽署工程質量保修書。
4.積極督促勘察、設計、施工等有關單位落實質量責任。
5.定期組織質量隱患排查 ,及時督促責任單位消除質量隱患;督促責任單位落實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和工程建設相關單位提出的質量隱患整改要求。
6.按規定報告質量安全事故 及時啟動應急預案 .保護事故現場,開展應急救援。
7.法律法規及標準規范規定的其他質量責任。
本承諾書一式四份 ,一份在辦理監督手續時提交質量監督機構,一份在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與檔案資料一并交城建檔案管理部門存檔,一份交建設單位 ,一份由工程總承包單位留存。
工程總承包單位 | ||
項目負責人 | 承諾人簽名: 年 月 日 | |
身份證號碼 | ||
單位職務職稱 |
工程總承包單位(公章)∶
附件4
工程竣工永久性標牌
工程竣工永久性標牌 | |||
工程名稱∶ | *********** | 設計使用年限∶ | ****** |
開工日期∶ | **年**月**日 | 竣工驗收合格日期∶ | **年**月**日 |
建設單位∶ | *********** | 項目負責人∶ | ****** |
工程總承包單位∶ | *********** | 項目負責人∶ | ****** |
勘察單位∶ | *********** | 項目負責人∶ | ****** |
設計單位∶ | *********** | 項目負責人∶ | ****** |
施工單位∶ | *********** | 項目負責人∶ | ****** |
監理單位∶ | *********** | 項目負責人∶ | ****** |
備注∶標牌尺寸不小于 800×600mm ,厚度不小于25mm ,材質宜為花崗巖、大理 石、不銹鋼、黃銅等耐久性材料 ,年限應為建筑物的設計使用年限;字體應采用凹刻宋體、楷體或隸書 ,字號根據實際情況確定;顏色根據所選材料確定 ,可采用黑色、紅色或金色,但應便于識別。
附件5
工程質量終身責任信息表
工程名稱 | |||||
施工許可證 | |||||
結構類型 | |||||
開工日期 | |||||
質量責任主體及項目負責人 | |||||
單 位 | 單位名稱 | 項目負責人 | |||
姓 名 | 身份證號 | 執業資格 | 履職 | ||
建設單位 | |||||
工程總承包單位 | |||||
勘察單位 | |||||
設計單位 | |||||
施工單位 | |||||
備 注 |
填報人∶(簽名) 建設單位∶(簽章)
填報時間∶ 年 月 日
【注】該政策解讀材料不與正文一起印發
《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屋
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總承包管理的通知》解讀材料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19號)精神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推進工程總承包發展的若干意見》(建市(201693號)精神,進一步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總承包管理工作,特制定本通知。
一、《通知》出臺的可行性及必要性
我區獲住房城鄉建設部批準開展工程總承包試點工作近 1 年多來 ,及時制定了試點工作方案,出臺了《關于推進廣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總承包試點發展的指導意見》《廣西壯族自治區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和《廣西壯族自治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總承包標準招標文件(2017 年版》等系列制度文件 ,積極穩妥地加快推進工程總承包方式 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目前 ,全區房建市政工程領域采用工程總承包方式的試點項目累計已超過411個,項目投資達 451億元,各市、縣均在積極推動工程總承包。但是 ,在工程總承包試點實施過程中 ,特別是各地在執行 《關干推進廣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總承包試點發展的指導意見》過程中 ,存在著前期需求不明確、工程總承包方現場管理不規范 ,以及以工程總承包名義發包但實際仍然采用傳統實施方式等問題 ,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總承包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有利于規范工程總承包管理各個環節的工作。
二、《通知》主要內容解讀
(一)關于工程總承包的承發包管理。1.明確工程總承包項目發包范圍。
2.目前我區較多工程總承包項目均從可行性研究階段開始進行工程總承包的發包 ,但可行性研究報告中的各項指標較難對工程招標起到指導作用,導致工程建設過程中會出現大量的因缺項、漏項帶來的工程變更。因此,《通知》要求提高工程總承包項目的前期深度 ,特別是申請在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后方案設計完成前進行工程總承包招標的 ,有明確外觀要求的公共建筑、園林景觀及市政項目 ,應提交經過論證的概念性方案設計,并明確了概念性方案設計的流程和指標需求。
3.目前的聯合體模式容易導致工程總承包項目在項目實施過程中仍然存在設計與施工分離的現象 ,不利于設計施工的融合。
因此,鼓勵工程總承包項目由一家承攬 ,并落實工程總承包單位的責任。
4.根據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71號)中"裝配式建筑原則上應采用工程總承包模式 ,可按照技術復雜類工程項目招投標"要求 ,《通知》明確裝配式建筑的招標可以按照技術復雜、有特殊要求且只有少量潛在投標人可供選擇的情形進行認定 ,依法實施邀請招標 ,鼓勵裝配式建筑的發展。
5.明確了工程總承包項目的發包范圍 ,要求業主確保發包范圍的完整,發揮工程總承包的優勢,避免業主對項目進行隨意拆分。
6.我區作為全過程工程咨詢試點 .應大力推廣全過程工程咨詢 ,要求在可研階段招標的 ,應委托全過程工程咨詢 ,通過全過程工程咨詢的參與,幫助業主明確項目的前期需求,編制合理的工程總承包招標文件 ,并加強對工程總承包單位的管理。
7.明確了參與項目前期工作的單位可以參與工程總承包項目的投標 ,但前期成果材料必須在招標時公開。
8.明確了工程總承包項目原則上應采用固定總價合同,同時明確了投標報價的組成 ,允許業主保留部分暫列費用干建設期內不可預見的費用,使用權歸業主所有。
9.由于目前的工程總承包合同不明晰 ,導致施工單位承擔了過多的風險 ,因此 《通知》合理界定了總承包雙方風險劃分的范圍,明確了建設單位所需承擔的風險。
(二)關于工程總承包項目實施階段的管理。
1.明確了工程總承包單位的能力要求 ,及在現場的人員配備要求 ,即工程總承包單位需在項目現場配備項目經理以及技術、質量、安全、進度、費用、設備和材料等現場管理崗位人員 ,從而加強對項目的管理。
2.重申了工程總承包項目可分階段施工圖審查及分階段辦理施工許可。
3.通過修改監督表格及法人授權書、質量終身責任承諾書、永久性標牌、質量終身責任信息表等 ,在監督管理過程中明確了工程總承包單位的地位和責任。
4.明確了分包的相關規定。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在其資質證書許可的工程項目范圍內自行實施設計和施工 ,也可以將工程項目的設計或者施工業務擇優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企業。
5.工程總承包項目實行固定總價合同 ,建設單位在招標階段明確了功能需求,不應在施工過程中再進行隨意的變更,一旦出現合同約定范圍內的工程變更 ,容易出現概算超估算、預算超概算、結算超預算的"三超現象",造成結算糾紛。通過嚴格工程總承包項目的變更管理 ,避免業主隨意變更帶來的問題。
6.明確了工程總承包項目預付款的支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