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站關于發布2023年上半年監理企業現場履職行為評價指標的通知
桂建質安管〔2022〕71 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建筑業企業誠信綜合評價辦法(試行)》(桂建發〔2017〕17號)和《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工程監理企業誠信綜合評價辦法(試行)》(桂建發〔2019〕3號)規定,現將2023年上半年監理企業現場履職行為評價指標(詳見附件)發布,有效期為2023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相關評價表格可登陸廣西建設網(www.gxcic.net)下載。
請各地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將通知要求傳達至轄區內監理企業和在建工程項目部,并及時開展評價工作,我站將不定期抽查各地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附件:2023年上半年監理企業現場履職行為評價指標.docx
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站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