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筑市場監管司2017年工作要點的通知
建市綜函〔2017〕12號
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北京市規劃國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國務院有關部門建設司(局):
現將《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筑市場監管司2017年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況,安排好今年的建筑市場監管工作。
附件: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筑市場監管司2017年工作要點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筑市場監管司
2017年2月24日
附件:
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筑市場監管司2017年工作要點
2017年,建筑市場監管工作思路是: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及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全面落實全國住房城鄉建設工作會議部署的工作任務,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19號)為主線,以深化建筑業重點環節改革為核心,以推動企業發展為目標,加強建筑市場監管,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重點做好四個方面工作:
一、深化建筑業重點環節改革
(一)完善工程招投標和工程擔保制度。探索民間投資的房屋建筑工程由建設單位自主決定發包方式。簡化招標投標程序,盡快實現招投標交易全過程電子化。修訂招標代理相關規章文件,落實招標人責任制。研究制定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中進一步推行工程擔保制度的意見,以銀行保函或擔保公司保函等形式,推行履約擔保和業主支付擔保。在采用常規通用技術標準的政府投資工程中,探索實行提供履約擔保基礎上的最低價中標。
(二)加快推進工程總承包。貫徹落實《關于進一步推進工程總承包發展的若干意見》。完善與工程總承包相適應的招投標、施工許可、專業業務直接發包等制度,優化監管流程。研究修訂工程總承包合同示范文本,明確工程總承包的合同權利和責任。擴大工程總承包試點范圍,指導地方積極推進工程總承包的發展,培育工程總承包骨干企業,推廣工程總承包制。
(三)推進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試點開展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模式,積極培育全過程工程咨詢企業,鼓勵建設項目實行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總結和推廣試點經驗,推進企業在民用建筑項目提供項目策劃、技術顧問咨詢、建筑設計、施工指導監督和后期跟蹤等全過程服務。出臺《關于促進工程監理行業轉型升級創新發展的意見》,提出監理行業轉型升級改革措施。
(四)提升建筑設計水平。貫徹落實《建筑工程設計招標投標管理辦法》,推行建筑設計方案、設計團隊等符合設計特點的招標方式,提高評標專家的專業水平和評標質量。起草建筑師負責制指導意見,擴大建筑師負責制試點范圍,實現建筑師對建筑項目設計的管理控制。有序發展建筑工程設計事務所,激發設計人員創業創新活力。
(五)積極推進建筑用工制度改革。研究取消建筑施工勞務資質,大力扶持以作業為主的專業企業發展。促進建筑業農民工向技術工人轉型,著力穩定和擴大農民工就業創業。研究建立建筑工人信息管理服務平臺,以專業企業為建筑工人主要載體,推行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研究制定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辦法。
二、加強建筑市場監管
(六)推進法律法規制度建設。修訂《建設工程勘察設計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及實施意見,完善企業資質管理制度。修訂建筑施工專業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專業作業合同示范文本,完善合同管理制度。配合做好《建筑法》修訂工作。
(七)優化建筑市場環境。繼續推動建立統一開放的建筑市場,對企業反映強烈的地區壁壘問題進行督查,嚴厲查處設置不合理準入條件、擅自設立或變相設立審批、備案事項等行為。持續推進清理規范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工作,對有投訴舉報的,嚴肅查處、嚴格問責。
(八)推進信用體系建設。繼續推進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重點完善企業、注冊人員、項目和誠信數據庫的數據采集質量。落實國務院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研究建立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制度。加強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在建筑市場行政審批、事中事后監管中的應用,推進與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等實現數據共享交換,及時公開企業和人員的信用記錄。
(九)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落實“雙隨機、一公開”制度,強化層級監督,加強建筑市場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對發生違法違規行為和質量安全事故的企業和個人依法處置、追責。加大對企業取得資質后的動態核查力度,特別是對不符合資質條件企業承攬項目的重點核查,嚴格依法查處不合格企業和人員,強化市場清出管理。修訂出臺建筑工程發包與承包等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加大對建筑施工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
三、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十)簡化企業資質標準。修訂設計、施工、監理企業資質標準,簡化資質考核條件,重點考核企業信譽和業績等指標。試點開展對信用良好、能夠提供全額擔保的企業,取消承攬業務范圍資質限制。
(十一)完善個人執業資格管理制度。修訂出臺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建造師、監理工程師管理規定,明確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建造師、監理工程師的權利、義務,強化執業監督,落實執業責任。研究調整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制度總體框架及實施計劃,推進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進程。
(十二)創新行政審批管理。減少資質審批環節,簡化施工許可管理,進一步壓縮審批時限,提高審批效率。建立和完善電子化審查系統和工作制度,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建造師、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基本實現電子化申報和審查。研究推進“互聯網+”審查方式,簡化申報材料,推行計算機輔助審查,探索開展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考核指標計算機自動比對。
四、加強黨風廉政建設
(十三)嚴格落實“兩個責任”。認真落實部黨組《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實施意見》和駐部紀檢組《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的實施意見》。重點圍繞行政審批、行政執法監督、法規政策制定、紀律作風監督等方面,完善管理制度,加強執紀監督,切實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
(十四)深入開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抓好黨員領導干部和青年干部的廉潔從政教育,認真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紀委十八屆七次全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堅持中心組學習制度、廉政提醒制度和月度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制度,教育引導黨員干部筑牢拒腐防變思想道德防線。
(十五)加強干部作風建設。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強化黨的紀律建設。加強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紀律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防止“四風”問題反彈回潮。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強化對履職盡責的督促檢查,及時研究解決群眾提出的熱點、難點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