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發展改革委:
為貫徹落實自治區決策部署,2015年我委以《關于采取工程總承包模式加快推進項目建設的通知》(桂發改投資〔2015〕687號)要求各地積極開展試點推行項目總承包模式。一年多來,相關試點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我委已將相關工作完成情況報告自治區政府。
進入2016年以后,住房城鄉建設部就推進工程總承包發展出臺了指導意見,并明確了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的領導和監管責任。請你們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推進工程總承包發展的若干意見》(建市〔2016〕93號)、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同意上海等7省市開展總承包試點工作的函》(建辦市函〔2016〕415號)等國家相關文件精神,配合做好工程總承包試點,繼續加強政府投資項目監管。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推進工程總承包發展的若干意見》(建市〔2016〕93號)已經明確工程總承包的模式、部門職責和監管程序,《自治區發展改革委關于采取工程總承包模式加快推進項目建設的通知》(桂發改投資〔2015〕687號)同時廢止。
特此通知。
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