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北京市規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
為建立健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建筑市場體系,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進一步規范建筑市場秩序,我部制定了《關于推動建筑市場統一開放的若干規定》,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推動建筑市場統一開放工作,加強組織領導和監督檢查;按照國務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總體部署和本規定的要求,全面清理本行政區域內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的涉及建筑企業跨省承攬業務監督管理的各項規定;按照建立省際協調聯動機制的要求,明確本地區負責建筑企業跨省承攬業務活動管理的機構和人員。
請于2015年10月31日前將《省際協調聯動機制名單》報送我部建筑市場監管司。
聯 系 人:楊紫煙、明剛
聯系電話:010-58933373,58934994(傳真)
附件:1.關于推動建筑市場統一開放的若干規定
2.省際協調聯動機制名單
住房城鄉建設部
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