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中山路歷史文化街區(qū)保護修繕PPP項目運營咨詢服務
項目編號:ZXHTZB2404XG01B092C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項:采購文件
更正內(nèi)容:
序號 | 更正項 | 更正前內(nèi)容 | 更正后內(nèi)容 |
1 | 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 | 2024年8月16日09時30分(北京時間) | 2024年8月27日15時30分(北京時間) |
2 | 第三章 采購需求→ | ▲十、工作成果交付條件:成交供應商開展工作及成果編制并經(jīng)評審一致同意的總工作時間為60日歷天。 | ▲十、工作成果交付條件:成交供應商開展工作及成果編制并經(jīng)評審一致同意的總工作時間為80日歷天。 |
3 | 第六章 合同→五、乙方的權(quán)利義務 | 5.2在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一筆服務費(合同總價的20%)后一周內(nèi)向甲方提交咨詢服務工作計劃,同時組織咨詢專案團隊(詳見本合同附件二)到甲方辦公地或項目所在地開展調(diào)研工作,定期主動或按甲方要求向甲方匯報工作進度、服務成果,按甲方要求派人參加項目推進會、匯報會等相關(guān)會議。 5.3在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一筆服務費(合同總價的20%)之次日起40天內(nèi)向甲方提交《咨詢報告》的初稿;并在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二筆服務費(合同總價的40%)之次日起20天內(nèi)按甲方的修改意見與要求完成對《咨詢報告》初稿的修改、完善,并形成正稿提交給甲方。 | 5.2合同簽訂后15日內(nèi)向甲方提交咨詢服務工作計劃,同時組織咨詢專案團隊(詳見本合同附件二)到甲方辦公地或項目所在地開展調(diào)研工作,定期主動或按甲方要求向甲方匯報工作進度、服務成果,按甲方要求派人參加項目推進會、匯報會等相關(guān)會議。 5.3合同簽訂后45天內(nèi)乙方向甲方進行《咨詢報告》初稿匯報,并按甲方的修改意見與要求對《咨詢報告》初稿進行修改、完善后再次向甲方匯報。乙方完成《咨詢報告》正稿的總工作時間為【80】日歷天。 |
4 | 第六章 合同→六、合同總價款(咨詢服務費)及支付 | 6.2.1在本合同生效后支付合同總價的20%計 元; 6.2.2在乙方提交的《咨詢報告》初稿獲得甲方及政府工作專班認可后再支付合同總價的40%; 6.2.3在乙方提交的《咨詢報告》正稿獲得甲方認可及政府工作專班批復同意后再支付合同總價的20%計 元; 6.2.4在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含新增部分)的服務內(nèi)容及雙方對合同總價款結(jié)算定案后付清余款。
| 6.2.1在本合同生效后10日內(nèi)支付合同總價的40%計 元; 6.2.2在乙方匯報的《咨詢報告》正稿獲得甲方認可及政府工作專班認可《邕州古城文旅產(chǎn)業(yè)策劃方案》報告后,乙方同時向甲方提交完整成果文件紙質(zhì)版一式肆份,以移動U盤為載體的電子文檔壹份后,甲方再支付合同總價的30%計 元; 6.2.3中山路歷史文化街區(qū)保護修繕PPP項目經(jīng)竣工驗收合格后10日內(nèi)甲方向乙方付清雙方結(jié)算審定的合同剩余款項。 |
5 | 第六章 合同→八、違約責任 | 8.6.3乙方提交的《咨詢報告》及其他咨詢服務成果文件經(jīng)兩次或兩次以上修改仍未能獲得政府工作專班同意批復的; | 8.6.3乙方提交的《咨詢報告》及其他咨詢服務成果文件經(jīng)多次修改仍未能獲得政府工作專班同意批復的。 |
6 | 第六章 合同→附件一 | 詳見采購文件 | 詳見更正公告附件 |
若采購文件中有涉及以上更正內(nèi)容則全文統(tǒng)一,請按更正后的內(nèi)容執(zhí)行,其余部分不變。
三、對本次公告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人:南寧瑞興福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南寧市良慶區(qū)凱旋路1號威寧總部大廈16樓,聯(lián)系人:樊工,電話:0771-5351251。
2.采購代理機構(gòu):廣西中信恒泰工程顧問有限公司,地址:廣西南寧市青秀區(qū)云景路69號南寧軌道大廈B座15層,聯(lián)系人:田甜,電話:0771-5776251。
采購人:南寧瑞興福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采購代理機構(gòu):廣西中信恒泰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5日
附件:
1645037612e593624c6100fcada2efe0.docx